一、社会保险法概述
1.1 社会保险的组成与考试重心
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和军人保险组成。考试重心放在社会保险,一般每年一个题。社会保险法解决我国公民在年老、失业、生育、工伤、生病及医疗五个特殊时期所享受的待遇。
1.2 社会保险的强制性
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不是自由选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上社保、由单位给予补助的约定无效。社会保险是劳资双方强制履行的义务,与商业保险不同。
1.3 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法律后果
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上社保,属于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也是劳动者裸辞的理由。此时单位还要支付补偿金。
1.4 社会保险的层次与重要性
从考试重要程度来说,工伤保险概率最高,养老和失业相对有一些重要性,生育和医疗相对弱一些。掌握层次为:工伤保险 >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二、工伤保险
2.1 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只有在职员工。有工作才会有工伤。
2.2 保费缴纳
工伤保险保费由单位单方缴纳,职工不用交费。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员工仍然享受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
2.3 劳动关系的识别
外卖小哥、网红主播等新业态从业者是否为劳动者,看的不是与平台或公司签订的合同名称(合作合同、劳务合同、经纪合同等),而是事实关系。关键判断标准:从业者是否有充分的自主权。如果单想接就接、不接没有后果,播想播就播、不播没有后果,是自己决定的,大概率是平等的劳务合作或其他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如果没有自主权,按照对方的工作要求,让什么时候接就什么时候接,让什么时候播就什么时候播,播什么、卖多少钱、相关话术都是对方教的,不按对方要求做到该接单时不接单甚至延时会受到惩罚,则存在管理关系,事实上形成接受对方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呈现的就是劳动合同关系。认定是劳动合同关系后,就是劳动者,享有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权利。
2.4 工伤事故的识别
和工作有关,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或者为上下班做必要准备的路上等发生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
2.4.1 视同工伤
表面看起来伤亡事故与本单位本职工作没有直接关系,但符合以下情形:
- 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体现对生命的高位保护,猝死很多时候是突发疾病如心梗、脑梗,难以准确界定是否与工作有直接关系。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与军人保险相衔接,伤残虽不是跟现在岗位工作有关,但是为了更高利益、为国家公共利益而牺牲。
2.4.2 不认定工伤的情形
即便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因以下情形产生的伤亡事故不认定为工伤:
- 故意犯罪
- 醉酒或者吸毒
- 自残或者自杀
2.5 工伤待遇
2.5.1 单位依法参保的情形
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的,工伤待遇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需要记忆单位承担的三笔钱,除此三种之外其他由基金支付:
- 治疗期间的基本工资:没上班,公司不能停工资,由单位支付。
- 伤残津贴(定级为五、六级):伤残后按月津贴由单位支付。工伤等级分一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七到十级相对较轻,认定伤残等级后给一次性补贴,给完即结束,不再有后续按月津贴。一到六级相对较重,有按月津贴。其中五、六级相对轻一点,月津贴由单位承担;一到四级相对较重,给的钱更多,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 劳动合同关系结束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为和就业有关,由单位支付。
四级伤残的按月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为单位只支付五、六级的津贴。
2.5.2 单位未依法参保的情形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不能因为单位犯错让员工承担损失,员工的工伤待遇照例享受。此时没有工伤基金帮单位分担,由单位一律承担所有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没有能力支付,为了确实保护员工先行得到救助,工伤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制度。先行支付从理论上存在,但实践中工伤基金资金紧张,单位未依法参保未为基金做贡献,让基金替单位垫钱捉襟见肘。实务中应尽可能对先行支付先保留,先暗自通过找基金沟通争取,能争取到是意外惊喜,争取不到也不至于让当事人失望。
总结:单位交没交工伤保险费都不影响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区别在于谁承担。单位依法参保的,由单位和基金共同负担;没有依法参保的,所有一切由单位负担;单位没有能力的,基金先行支付后找单位追偿。
2.6 特殊情形下的工伤待遇承担
2.6.1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时负责给员工发工资、上社保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因为它是用人单位。为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指派时由指派单位承担。
2.6.2 非法转包
甲公司是有资质的承包人,包下来后非法转包给下游没有资质的A公司。A招了张三、李四个人来干活,张三受到工伤。能对张三负责的应该是有钱、有资质的承包人甲,由承包人承担工伤待遇。以最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层面实现。
2.6.3 挂靠
B是小作坊,没有相关资质,挂靠了背后有资质的甲(被挂靠单位),借由甲的名义招揽项目,雇佣张三、李四个人干活,发生工伤。此时被挂靠的有资质、有能力的甲来承担工伤待遇。逻辑是找到有钱的、有资质的主体为员工承担,对员工更有利。
2.7 民事侵权与工伤的竞合
小王是甲公司员工,岗位是司机,去机场接客户过程中被第三方乙发生交通事故撞伤。有乙对小王的侵权,同时小王在履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受伤,存在工伤。两种关系竞合在一个人身上。小王受伤伤的是生命或健康,生命健康价值无限大,不存在额外被填平、额外挣钱的情况。两边分别各赔各的,不干扰。工伤正常认定赔偿,侵权这边正常赔偿,没有任何冲突或排斥。
医疗费是报销性质,花多少报多少,只承担一次,不能重复获得。医疗费由侵权人负担。如果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工伤保险基金就这笔医疗费用先行支付,基金再去找侵权人追偿。
损害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两边都有,不冲突。只有医疗费是一次性报销,不能重复。
三、基本养老保险
3.1 适用对象
基本养老保险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在职员工。职工有基本养老保险,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没工作也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和其他人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机制不同,重点看员工部分。
3.2 保费缴纳与账户
职工养老保险有两个账户:员工个人交的钱入个人账户;单位交的钱入当地的统筹账户。两个账户分别积累。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由个人交费,即便个人交费也入两个户,一部分个人户,一部分统筹户,都有统筹机制。
3.3 退休金计算规则
满足领养老金条件时,个人账户是一个总数(包括历年交费和累计利息),统筹账户按一定统筹规则算出该给的数额。个人账户加统筹账户该给的这笔钱作为总数,就是即将领到的养老金总额。这笔钱按月发放,核算每月发多少。按平均寿命倒推:例如退休时60岁,当地平均寿命75岁,倒推预期活到平均寿命是15年,15年每年12个月共180个月,把总数除以180,算出每月养老金。
3.4 领取条件
两个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两个条件达到就能按月领养老金。
绝对不能提前领取。养老保险基金缺钱,延迟退休就是把领钱时间往后移,交费周期拉长。
如果单位未签书面合同,干一年辞职再找一家,十年找十家都不签合同,退休辞职回家无可厚非,但大概率领不了养老保险。因为二三十岁开始工作,十年也就三四十岁,不可能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3.5 缴费不满15年的处理
15年可以变通。如果断断续续工作,到法定退休时不够15年累计缴费期,有两种选择:补够15年,按职工养老按月领取养老金;或者转身份,从职工转成城镇居民或农民身份,农民养老和居民养老不要求15年缴费,但养老金会少一些。15年可以转或者补来进行救济。
3.6 多交多得、长交多得
累积交满15年养老保险费不是就不用再交了。养老保险是多交多得、长交多得,发钱按那么多年交的钱累积计算,交越多将来领越多。交够15年只要继续工作、没到法定退休年龄,要接着交,是强制性法定义务。
3.7 病残津贴
没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伤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领不了退休金又没法继续工作。养老保险给一笔病残津贴度过难关。
3.8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退休金每月领多少钱按个人账户总额加统筹总额、预计活到平均寿命算出。如果寿命很长,个人账户发完了统筹账户接着发。如果活不到平均寿命,比如60岁退休62岁死亡,预计该发的钱没发完,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统筹账户没发完的退回去。
3.9 全国统筹与跨地区转接
人员流动性强,开始参加工作在北京,养老保险在北京建户,干了五年去上海工作,不是北京这段结束把钱退掉、上海重新来。北京社保跟上海社保对接,把户和里头的钱转到上海。计算时北京这段按北京当时的情况,到上海后再分段计算,最后统一发退休金时加一块算。两边分别各算各的,最后统一支付,是跨地区转接过程。
四、失业保险
4.1 适用对象与保费
失业保险没有”基本”两个字,所以只有在职员工能够适用。保费由单位和员工共同负担。
4.2 领取条件
两大条件:交费期要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是目前没有工作、不是自己想要的。原因不重要,可能是单位裁员、单位没了、单位预告、被开除,或者是裸辞。裸辞是单位不发工资、不上社保、捆绑吊打等情况逼劳动者提出来的,表面看起来是主动提,实际上不是真的主动,是没办法下的抉择,目前没有工作也不是自己想要的,这也叫失业。
如果找好新工作、找好下家要跳槽,跟单位预告提出解除合同,不算失业,因为跟这个单位结束是自己的意愿,没有失业保险。
还有求职需求和登记。
4.3 失业期间待遇
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不断。失业没有工资还容易生病,身心压力大,即便没有自己交钱,失业保险金会帮交医疗保险。
失业期间去世的,有失业保险金支付的丧葬补助和抚恤金。
4.4 领取期限
根据交费期不同而不同,最长不超过24个月。第一次失业没领的失业保险金,国家不欠,先记着账,回头找到工作又失业时,第二次的失业保险按当时工龄测算,和第一次可以加一块一起领。无论加几次,最高额不超过24个月。
五、基本医疗保险
5.1 适用对象与保费
基本医疗保险带”基本”两个字,全民适用,有工作的能有,没工作的也可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职工和单位共同付保费。新农合简单了解。
5.2 不纳入医保范围的情形
两大类:
- 自己没有花过钱的:侵权人负担的侵权责任;公共卫生负担(如疫苗);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
- 境外就医。
社会保险保障的是最基础层次,保凑合活着的水平。境外就医花很多钱,医保包不起。进口药品和器具也包不起,如补牙时进口材料不能报销,国产的能报销。进口材料、境外就医只能自费。
六、生育保险
6.1 适用对象与保费
生育保险适用对象是在职员工。五个社会保险中带”基本”两个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的是全民适用,没有工作也能用;工伤、失业、生育没有”基本”两个字,只适用于在职员工。保费和工伤类似,只有单位单方负担,劳动者不用交生育保险费。
男女员工都有生育保险。男员工也需要生育保险,因为将来男员工家可能有全职太太,全职太太自己不是在职员工,没有生育医疗保险,需要配偶男员工这边的生育保险账户支付生育的医疗待遇。
6.2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有两块:
- 生育的医疗费用:各种产检以及生宝宝在医院期间的费用。
- 生育津贴:女员工休产假期间享受,按天计发,按单位平均月工资计发。因为按平均工资发津贴,新手、年轻职工岗位工资是单位最低的,比如一个月3000元,休产假按平均7000元发,津贴可能比上班工资还多。这笔钱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生宝宝的员工不亏钱,单位没有额外负担。
七、军人保险法
军人保险法概率很低,课下简单一看即可,没有精力也就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