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 · 2025年7月29日

民法监护制度全景精讲

民法监护制度全景精讲_第1张

一、概念先行:什么叫“监护”

“监护”两个字,拆开就是“监督+保护”。
谁需要被监督、被保护?
一句话:小的和傻的。
  • 小的——未成年人;
  • 傻的——成年人但精神健康状况不佳,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记住:监护制度的适用对象=无人或限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监护人。

二、年龄界定:未成年人标准的辩证思维

原则:不满18周岁为未成年人。
例外:民法典第18条第2款——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岁的来源:
九年义务教育7周岁入学→初中毕业15周岁→16周岁可签劳动合同(劳动法禁止雇佣童工)。
所以,16岁不是背出来的,是社会政策与民法原理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监护的产生依据:六大方式,每年必考

讲义上画了五角星三颗的,是考试绝对高频的六种产生依据:
  1. 法定监护(法律直接给孩子找监护人)
  2. 遗嘱监护
  3. 协议监护
  4. 指定监护
  5. 意定监护
  6. 临时监护
今天先讲最基础、也是每年分值最高的——法定监护。

四、法定监护的五级顺位:手把手带你不背就会

民法典为了防止父母推脱责任,直接规定了监护人顺位。
请伸出你的左手,一个巴掌五个指头,正好对应五个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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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位 法定监护人 备注
第一顺位 父母 当然监护人,只要父母健在,其他人“不准插队”
第二顺位 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双亡或丧失监护能力时登场
第三顺位 成年兄、姐 长兄如父、长姐如母
第四顺位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 需本人愿意+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
第五顺位 民政部门兜底 具备条件的居委会、村委会亦可,但现实极少
把五根手指记牢,你就拥有了“活体思维导图”。

五、真实案例串讲:把法条讲成故事

  1. 毕节悲剧:2015年6月9日,贵州毕节四名留守儿童垃圾桶中毒身亡——监护人缺位的血淋淋教训。
  2. MU5735空难:2022年东航坠毁,父母双亡,祖父母、外祖父母成为法定监护人。
  3. 独生子女政策:90后、00后多为独子,第三顺位“兄姐”经常空缺,民政部门兜底概率大增。

六、监护人主体:自然人or组织?一人or数人?

  1. 主体范围
    • 自然人:爸爸、妈妈、爷爷、奶奶……
    • 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等。
  2. 人数形态
    • 一人:单独监护
    • 数人:共同监护(最常见,父母双方就是共同监护)

七、高频考点速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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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易错点 一句话秒杀
当然监护人 只要父母健在,其他人不得插足 民法典第27条第1款: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祖父母与外祖父母顺序 无先后之分,并列第二顺位 题目里出现“优先由祖父母担任”即错
兄姐监护 必须“成年”兄姐 未成年哥哥不能监护未成年妹妹
单位监护 民政部门是兜底的“最后一道防线” 别写成“公安局”或“街道办”
监护人同意 第四顺位需“双同意”:本人愿意+部门同意 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得担任

八、课堂小结:把书读薄,把分拿满

  1. 记住一个对象:无人或限人。
  2. 记住两个标准:18岁为原则,16岁劳动收入为例外。
  3. 记住三种主体:自然人、组织、自然人+组织。
  4. 记住四种人数:单独监护、共同监护。
  5. 记住五个顺位: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个人/组织→民政部门。

九、课后练习(2024法考真题改编)

【单选】8周岁的小明父母因空难双亡,下列关于监护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小明舅舅可直接成为监护人
B. 小明16周岁的哥哥可直接成为监护人
C. 若小明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健在,应由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D. 小明祖父母、外祖父母可共同担任监护人
正确答案:D
解析: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且无先后之分,可共同监护;A需第四顺位“双同意”;B哥哥未成年;C祖父母、外祖父母健在,民政部门不兜底。

十、写在最后

监护制度年年考、卷卷有,分值高、陷阱多。今天我们把“概念—对象—顺位—主体—人数—程序—特殊情形”全部串成一条线,再嵌入真实案例,就是为了让你不背就会、一看就懂、一做就对。
记住:技术流备考,就是把复杂问题拆成简单模块,再把简单模块拼成高分答案。监护制度如此,民法如此,法考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