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纠纷就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了呗,听懂了没有?说法律作用的局限性呢,应该说是给法律关上了一道门,但是却给其他社会规范打开了一扇窗,它告诉我们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手段以外的其他手段依然有它的用武之地。
你在做题的过程当中,同学们,只要这个题目是在疯狂地强调法律以外其他社会规范的作用或者不可或缺,然后问你为啥,记住“局限性”就完了。
听到没有?从局限性的角度去选择就行了,它一定和局限性相关。
好,这是第一个启发。
第一个启发是告诉我们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它的不可或缺,清楚了没有?这是第一个做题当中的第一个启发。
第二个启发是什么呢?第二个启发和局限性的具体表现就关联了,可以看一看:调整范围有限,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然后怎么办?有空白,有滞后,有僵硬,有模糊,吧啦吧啦吧啦。
说了一大堆,这个不需要背,看一看。
老师,那这个东西的考法怎么一个考法呢?提醒各位:局限性不是缺点,意味着它能不能被克服?不能被克服。
这就意味着在现实的法律实践当中,任何尝试把局限性当作缺点去克服的做法,通通都错。
清楚了吗?
比如说,我们要以法律的完善来推动社会的发展,对不对?不对,这个说法严格来讲是有问题的。
为什么有问题?因为法律和社会相比较来说,谁是基础?社会是基础。
社会先变化,法律去跟进就行了,而法律不可能创造社会,不可能创造社会发展的要求。
我国古代的变法运动大多失败,就是这个原因:社会先变,法律跟进,而不可能反过来法律先变,社会再跟进。
清楚了没有?法律要适应社会,而不可能由社会去适应法律,就这意思,你不能反过来。
再比如说,我说我们要适度地拓宽法律调整范围,把所有的社会关系都纳入到法律调整范围,对不对?不对。
有些问题法律注定解决不了,能明白吧?
我说,只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就能够消除法律体系漏洞,对不对?错。
法律永远会有漏洞,因为法律是人创造的,人的智慧是有限的,制度的设计不可能完美。
我说,只要坚持推动法律的与时俱进,推动法律的不断更新,就能够消除法律的滞后性,对不对?错。
因为立法永远落后于社会的发展,法律从它诞生那一刻起就已经落后于社会的发展了。
因为立法本质上是对过去生活经验的总结,而未来的变化谁都不可能完美估计到。
清楚了没有?社会每分每秒都在发生变化,而法律可能朝令夕改吗?不可能。
它只能总结过去,适度地把握未来,但把握未来并不意味着能够完整地规划未来,能够完整地预测未来。
我说,只要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就能够消除法律的模糊性,对不对?错。
为什么?因为法律的模糊性是由语言文字所导致的,语言文字本来就很模糊。
通过法律解释可以缓解模糊性,但它不能消除,因为法律解释本身也需要通过语言文字来表达,而语言文字又是模糊的。
这意味着解释本身还可能也很模糊,解释本身需要再被解释,再被解释的东西还需要再被解释,这是个无限的循环。
只要你要通过语言文字来表述,法律就一定有模糊之处,解释也是如此。
清楚了没有?
好了,没有必要把它就那个啥,核心就是一个点:不要把局限性当作缺点去克服。
原因很简单,因为局限性就是局限性,没法克服,只能被缓解。
清楚了没有?
只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就能够消除法律漏洞;只要拓宽法律调整范围,就能够把所有的社会关系都纳入到法律调整范围;只要坚持推动法律与时俱进,就能够消除法律的滞后性;只要加强法律解释工作、案例指导工作,就能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消除法律文字的模糊性……通通都错。
原因很简单,因为局限性就是局限性。
清楚了没有?大家听清楚了吗?
法律中的局限性有几点启发?两点启发:
第一点启发是告诉我们法律不是万能的,有些问题可以通过法律以外的其他手段来解决。
其他手段包括道德、宗教、习惯、党的纪律,没问题吧?
第二点启发是不要把局限性当作缺点或者缺陷去克服。
清楚了没有?因为缺点缺陷可以克服,局限性只能缓解,没法克服。
O不OK啊?几个点?
好了,明白了。
这个话题——徐建新就可以过了。
背不背反而倒是不太重要,能明白吧?反倒是不太重要,多看看就行。
好,这是第一节内容,咱们就说完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