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关系预测,其真正的行动是“毫无疑问尚未发生”的行动;但你用以预测的基础——也就是这种关系——到底是虚拟的还是现实的?它必须是现实的,必须!如果它是虚拟关系,就根本不能作为预测的前提,这一点毫无疑问。
想好事是想不出现实关系的,这一点毫无疑问。
特别是法律关系,虚拟的法律关系更是不行。
如果虚拟关系也能成为法律预测的前提,那就麻烦了,同学们——我们就没有必要再努力了,谁不会幻想?干脆幻想法律关系好了:他欠我一个亿,两个亿,三个亿……幻想债权债务关系不就完了吗?听见没有?幻想关系不仅指法律关系,连一般关系也不能幻想,幻想的关系毫无价值。
它或许“有意义”,可“有意义”不等于“有价值”;幻想的关系无法为预测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如果幻想能变成法律关系,那想好事就太容易了:幻想跟国家领导人是亲属,跟马云、王健林有继承关系,跟自己喜欢的男明星、女明星每天都有新的婚姻关系,不满意就一天换一个——听上去有价值,其实毫无意义。
预测必须建立在现实关系之上,尤其是现实的法律关系。
概括成一句话就是:现实关系,未发生。
第一,存在现实的法律关系;第二,针对尚未发生的行动。
我这样讲,大家能听明白吗?如果还不明白,我们可以用一个例子。
每年到了“双11”“6·18”之类节点,很多同学都会做同一件事——网购,没问题吧?比如今年“双11”到了,你早早做好购物计划,零点一过就迅速打开淘宝、京东。
你死盯电脑或手机屏幕,盯三天三夜,会不会预测卖家给你发货?不会。
靠脑电波发货?那得神经病才行。
可是,如果你把商品放进购物车、提交订单、付完款——动作一气呵成,三秒钟搞定——三秒钟后,你会不会预测卖家发货?会。
很多同学甚至等不及半天就开始催货,威胁“再不发货就给差评”。
为什么前面盯三天三夜不预测,这三秒钟之后就预测?因为你付款后,你和卖家之间成立了现实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凭借这个现实的法律关系,你预测对方发货,对方也预测你付款到账。
没有现实的法律关系作为基础,就不具备任何预测可能。
清楚了没有?这就叫“现实关系,未发生”。
现实法律关系是预测的前提,第二点是针对未发生的行动。
做题时,出题人最爱用的现实法律关系就是两个字——合同。
双方签订合同后,彼此预测对方如何履行,这就是预测。
最后一个关键词是“强制”。
一听就知道,它针对的是已发生的行动,而且只针对一小撮人——违法犯罪分子。
违法犯罪已发生,体现为法律中的惩罚或制裁。
到此,法律的规范作用五个点就齐了:
指引:本人未发生——依法办事。
评价:他人已发生——合法与违法,主要体现为判决。
教育:示范作用,针对一般人,例子必须已发生——一般人,已发生。
预测:现实关系,未发生——现实法律关系是前提,行动尚未发生。
强制:违法犯罪,已发生——只针对违法犯罪分子。
考试时按这个框架套即可。
接下来谈第三个问题:法律作用的局限性。
要把握它,只需记住三个字——局限性。
后面列举的表现(法律空白、滞后、模糊、僵硬、调整范围有限等)并非在讲“缺点”或“缺陷”,而是在讲“局限性”。
这不是文字游戏,两者本就不同。
举个例子:你可以梳大背头、穿蓝色紧身衣、把裤衩套外头、再披红斗篷——超人造型。
你一抬手能不能飞?飞不起来。
飞不起来,这是你的“局限性”还是“缺点”?显然是局限性。
你不能因此挨批评:“你这身体素质太差,不是男人!”因为你抬手飞不起来本就属于人类局限,而非缺点。
现在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