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法律的本质与特性时,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核心观点:法律并非是被统治阶级的感受或意愿的体现,而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
被统治阶级的想法和感受在法律形成过程中并不占据主导地位,真正重要的是统治阶级如何看待被统治阶级的想法。
这听起来可能有些难以理解,但关键在于理解法律的本质属性。
法律始终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永远不可能成为被动意志的反映,尽管它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法律所体现的统治意志的特性。
除了具有唯一性之外,法律还具有两个重要的特性:长远性和整体性。
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作为一个整体的长远利益,而不是短期的、局部的利益。
这意味着,即使你是统治集团内部的一员,如果你背离了这个阶级作为一个整体的长远利益,法律也可能会对你施加制裁。
因为法律维护的不是当下的利益,而是长远的利益;不是个人的利益,而是整体的利益。
这也就暗示了,为了长远的利益,可以放弃当下的利益;为了整体的利益,可以放弃个人的利益。
以美国为例,资产阶级是美国的统治阶级。
然而,当某些资本家犯了罪,他们仍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并不是因为法律不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是因为法律维护的是资产阶级作为一个整体的长远利益。
如果某个资本家背离了这个整体的长远利益,那么法律就会对他进行制裁。
这就好比爱因斯坦所说的道理一样,虽然他在这里只是被用来举例说明,但道理是相通的。
法律的三性——整体性、长远性和唯一性——是法律的本质属性。
再来看法律的另一个重要特性:物质制约性。
法律的内容并不是随意制定的,而是受到一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决定。
这一点其实并不难理解,我们都知道,法律的内容与社会的现实条件是紧密相连的。
当社会的现实条件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制度。
如果社会的现实条件尚未达到相应的程度,即使强行给予某种法律制度,也不会被采用,或者即使被采用,也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例如,如果把中国当前关于网络安全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制度拿到中国古代,显然是没有用的。
因为中国古代的社会发展程度和物质生活条件不具备让这些制度发挥作用的现实基础。
法律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之间的关系,可以类比为硬件与软件的关系。
物质生活条件是硬件,而法律则是软件。
软件必须与硬件相匹配,否则无法正常运行。
如果没有硬件基础,软件既无法被开发出来,也无法运行。
就像你不能用老式的座机发微信,也不能用大哥大玩“吃鸡”游戏一样,因为这些硬件不具备支持这些软件运行的基础。
因此,法律的内容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有一个观点虽然听起来有些极端,但却是正确的:国家并不是在创造法律,统治阶级也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
因为法律的内容已经被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了,统治阶级只需要将其表述出来即可。
然而,可能会有人提出疑问:如果统治阶级不按照物质生活条件的要求去表述法律,或者故意违背物质生活条件的要求,那该怎么办呢?如果统治阶级的行为与社会的发展需求背道而驰,那么这个阶级就会对社会的正常发展产生阻碍作用。
而当一个阶级开始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时,它就注定会被更先进的阶级所取代。
这就是阶级斗争和阶级社会变化的根源。
无产阶级注定会推翻资产阶级,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资产阶级开始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无产阶级能够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需求,从而取代了落后的资产阶级。
同样,当初的资产阶级能够取代地主阶级,也是因为他们当时代表了社会的发展需求。
法律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内容和特性始终受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又会推动法律的变革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