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法律的本质和特征时,我们常常会提到法律的正式性、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
这些概念虽然看似简单,但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内涵和细节。
首先,法律的正式性是不言而喻的。
这种正式性可以被理解为国家性,也就是官方性。
法律与国家机器和国家机关紧密绑定,这是马列主义的观点。
法律的制定必须通过官方机构来进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立法的,只有国家机关才有立法权。
法律的实施也需要依靠官方力量来保证,不是任何人都能够执行法律的,只有国家机器才能有效地执行法律。
例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城管在街上管理小商贩,这并不是因为城管的战斗力更强,而是因为他们具备官方身份,是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
法律的正式性还体现在它的公布方式上。
法律的公布必须通过正式的方式来进行,通常需要国家主席发布主席令,以最高国家元首的命令来公布。
我们购买的法条书前面也会加盖国家标志国徽,这与一般的小说或其他书籍是不同的。
这种正式性是法律与国家机器和国家公权力机关绑定的体现,几乎所有人都能够理解。
然而,相对而言,法律的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可能更容易被人们忽视。
阶级性是马列主义对法律的一个重要看法。
马列主义认为法律具有阶级性,这里的阶级性指的是法律背后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或者说国家意志就是统治阶级意志。
因为国家是由统治阶级统治的,所以国家意志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律虽然号称公平正义,但实际上它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观念。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中完全没有对被统治阶级有利的规定。
例如,在美国这个资本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被压迫的被统治阶级,但美国法律中仍然有关于劳工权利的规定。
在中国,虽然犯罪分子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但他们的一些基本人权仍然受到保障。
这是否意味着法律中可以体现被统治阶级的意志呢?答案是否定的。
法律永远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那些对被统治阶级有利的规定,只能说是反映了被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而不是他们的意志。
这是因为这些规定最终还是由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利益来决定的。
统治阶级可能会为了缓和阶级矛盾、避免激烈反抗、麻痹被统治阶级而满足他们的一些愿望和要求,但这并不改变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律的物质制约性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虽然在原文中没有详细阐述,但我们可以理解为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受到物质条件的制约。
法律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并且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
法律的内容和形式都受到物质条件的限制,不能脱离物质条件而存在。
例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发展阶段,法律的内容和形式会有所不同。
在封建社会,法律主要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在资本主义社会,法律主要是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则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这些变化都是由社会的物质条件决定的。
总的来说,法律的正式性、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是法律的三个重要特征。
正式性体现了法律与国家机器和国家公权力机关的紧密联系;阶级性表明法律永远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物质制约性则说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受到物质条件的限制。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法律的本质和特征,是我们理解和研究法律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