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 · 2025年6月17日

民法典中的诚信原则与担保制度

你可能从未见过这样原汁原味的东西,对吧?那么,我们来看看诚信原则。你知道《民法典》第几条提到诚信原则吗?翻开《民法典》第七条,写得清清楚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什么是“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呢?这本书上写得明明白白,其主要意义在于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这就是说,诚信原则的核心在于防止权利滥用,对吧?权利滥用就是违反诚信原则。有些同学可能从未理解过这一点,其实答案就在书上。这就是为什么建议你购买这本书的注释版,明白了吗?这个原则其实会伴随你一生。因为《民法典》不会轻易改变。最多可能有一些司法解释,比如总则编司法解释、物权编司法解释、合同编司法解释。如果还不够,司法解释可以不断补充,司法解释一、二、三、四都可以出台。你见过哪个国家的《民法典》天天变吗?《民法典》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你学过《立法法》吧?修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是很困难的,这你应该明白。所以,《民法典》基本不会修改,司法解释就足够了。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两部司法解释。第一部是《民间借贷合同司法解释》,也就是借款合同。无论是法考、研究生考试还是法硕考试,民法中最难的传统问题之一就是担保制度,这是肯定的。因为大家往往搞不清楚其中的法律关系。担保制度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债权,而债权中最重要的一种就是借款合同。
民法典中的诚信原则与担保制度_第1张
假设我现在找你借一万块钱,有哪个同学愿意借我一万块钱?举个手让我看看。既然没人举手,那下课后就别来摸表、签名或拍照了,我可要收费了。为什么你不愿意借我一万块钱呢?你内心的想法是什么?是不是在想,借了一万块钱后,我还会不会还?什么时候还?所以,债权人总是担心债务人到期不能还款。因此,他们会要求提供担保。比如,你对我说:“老孟,借一万块钱可以,但你得把你的欧米茄手表拿过来做质押担保,我才借给你。”你看,只要有债权,就会有担保。这就是借款合同之债,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合同司法解释》一共有31个条文,其中最让人头疼的考点是让与担保,大家可能听说过,这是绝对的难点,属于非典型担保。这31个条文中,最难的就是最后那部分。
再看看《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主债权在这里,从权利不也就在这里吗?这就是《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自动解释。民商法与其他学科不太一样,其他学科的司法解释可能有好几百条,比如民诉规定、高检规则,能把人吓死。但我们民商法的司法解释是就事论事,解决实际问题,只有71个条文,不多。就那么点东西,主权利在这里,债权从权利也在这里,担保也就在这里。所以,担保制度其实是一个永恒不变的难题。当你学习这个制度时,要做好心理准备,可能会出现“我不会,我不行,我不能,我是谁?我在哪里?”这样的困惑。第一遍听的时候,基本上都是这种状态,完全听不懂。第二遍听的时候,才明白原来这是担保。第三遍听的时候,才恍然大悟。靠天赋是不行的,谁也不是天生就能看一遍就懂的。同学们,没有那样的同学,都是靠扎实地打基础,一遍又一遍地学习。法考考的是什么?不是让你去解决疑难案件,也不是让你去立法。它就是打基础,为未来的法律职业做准备。
最近不是有新闻吗?一个律师刚出完庭回来,就被别人袭击了,甚至被搞死了。这就是法律,不是闹着玩的。你以为法律只是冰冷的两个字,但它背后是利益。你不让人家活,人家就让你死。法官被枪杀、被捅死的案例也不少。所以,就出现了“谁来保护我们的法官”这个话题。法官自己都保护不了自己。去过法院的人都知道,当事人的通道和法官通道是隔离的,这就是道理所在。法警是干什么用的?就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冲动地去打法官。所以,这就是法律的意义所在。你要明白,现在打基础也是为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