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 · 2025年6月23日

搭便车的侵权责任探讨

在日常生活中,搭便车的情况时有发生。

比如,有一个同学也要回学校,他提出要载你一程。

你欣然同意,于是你们约好了一起走。

然而,事情并不总是一帆风顺。

可能上午他还信誓旦旦地说好要载你,下午下课后却因为家里有事临时变卦,自己先走了。

而你一直等着他,等到最后也没等到,只能自己坐地铁回家。

这种情况下,你可能会想,第二天能不能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呢?答案是不能,因为你们之间并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合同关系。

那么,能不能追究他的缔约责任呢?同样不能。

那能不能追究他的侵权责任呢?还是不能。

不过,搭便车的情况远不止这一种。

还有一种情况是,你和同学一起走,他开车,你搭车。

你们一边走一边聊,结果他超速行驶,本路段限速60,他开到了62。

虽然超速不超过10%一般不用罚款,但毕竟还是超速了。

结果一不小心,他撞树上了,你也跟着遭殃,脑袋撞到挡风玻璃上,流血不止,医药费花了2000元。

这时候,你能不能让他赔偿你的医药费呢?你可能会说,他免费搭载你,又没找你要钱,怎么能让他赔偿呢?但实际上,他不能因为免费搭载就免除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认定主要看主观过错,谁有过错,谁就承担侵权责任。

再来看另一个例子。

自动草稿_第1张

你开车,我搭车。

你超速行驶,本路段限速60,你开62。

这时候,对方开车的第三人违章变道,你们俩撞在了一起,我又受伤了。

这种情况下,是两个人的过错。

你有过错,第三人也有过错。

那你们俩应该怎么办呢?你们俩应该按照过错大小对我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你们俩各自承担自己那份责任。

搭便车的情况从过错角度来看,主要有三种可能性。

第一种是驾驶人单独过错。

比如,驾驶人超速行驶,自己撞树上了,那驾驶人自己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种是驾驶人没过错,第三人有过错。

比如,驾驶人正常行驶,本路段限速60,他开了50,结果被第三人追尾了,那第三人赔偿。

第三种是驾驶人和第三人共同过错。

这种情况下,驾驶人和第三人按照过错大小承担按份责任。

《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了关于搭便车的相关内容。

虽然这个考点还没考过,但它是重点,需要大家掌握。

在常态意义上,搭便车的内容已经讲完了。

以后大家只需要掌握新增的、没考过的第五页下方搭便车的第三种情况,即按份责任。

其他的内容不需要再深入研究。